(聚焦三中全会)补齐“三农”短板 全会部署“城乡融合发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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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北京7月22日电 题:补齐“三农”短板 全会部署“城乡融合发展”

  中新社记者 陈溯

 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简称《决定》)21日全文公布。这一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,聚焦缩小城乡差别,提出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,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。

  相比十余年前,中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,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12年的2.88缩小到2023年的2.39,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。但目前城乡差距仍然较大,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。

  《决定》指出,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

  继续消除城乡二元结构

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向中新社记者表示,在新的起点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,一个重大任务是要继续消除仍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。一方面使农业农村农民跟得上国家现代化步伐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另一方面畅通城乡经济循环、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。“《决定》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,正是基于这个考虑。”

  2013年,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聚焦城乡二元结构问题,提出“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”。相比于此前表述,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布的《决定》提出,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,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,全面提高城乡规划、建设、治理融合水平,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缩小城乡差别,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。

  中国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何安华表示,《决定》提出了很重要的关键词,就是城乡融合发展,这意味着城乡在功能上是互补的,市县乡村之间的产业之间应该有梯度分布,共同构成现代产业体系,除了功能的融合、产业的融合,还要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规划,是全面的融合。

  叶兴庆表示,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“融合”。融合的重点是规划、建设、治理。规划的融合,是要把城和乡放在一张图上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战略谋划和统筹布局。建设的融合,是要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向周边乡村延伸。治理的融合,是要推动城乡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制度衔接并轨,促进城乡文化交流,促进城乡社会治安联防联控。

  强调“要素双向流动”

  《决定》进一步明确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,强调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。

  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远征表示,《决定》提出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,促进城乡一体化,缩小城乡差距。在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背景下,这些举措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。

  聚焦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个“重中之重”,《决定》在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深入细致的举措。全面推动人、地、钱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畅通流动,促进乡村发展。

  其中,《决定》创新提出“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”,显示出中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、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决心。

  叶兴庆表示,根据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,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。此次《决定》提出“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”,意味着此前政策可能进一步放宽,“在哪里常住就在哪里落户”,享受常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务。“以前中国的城镇化更多是土地的城镇化,此次改革更加凸显人的城镇化,是推动‘以人为本’的新型城镇化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。”

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姜文来表示,城乡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从多维度共同推进,关键要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下功夫,要对土地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,要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,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(完) 【编辑:曹子健】

发布于:北京市